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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旧文。。。。《追逐信风的旅程》
2007-1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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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 宝藏,或者断头台?
“嘿,听着,我有一张藏宝图……”说这话的是个小毛孩子。其实自打他一进酒馆大门,雷蒙斯就盯上了他,看他牙还没换全,一副獐头鼠目的面孔就出落得似模似样,这位年轻的诗人剧作家就料定了这小子绝不是个善茬儿,他瞥了瞥坐在柜台里的老板娘,只等着一场好戏开演。
可谁知那毛孩子转来绕去,最后竟靠在了自己桌边,而且张口就是宝藏历险,雷蒙斯不免略吃一惊。
“那可是红发魔女,帕尔提娜的财宝……”
男孩儿又往前凑了凑,雷蒙斯却忍不住大笑起来。
“这笑话,确实不赖。”雷蒙斯极力怪笑,惹得邻桌几个老矮人也跟着前仰后合。男孩儿脸上顿时一阵绯红。
“就算你逗乐了我,我也没有戏票给你。”蒙斯笑完伸个懒腰,不急不慢的说:“这回的票可吃紧的很,别说是我,就是戏院老板都没折。”然后掰了块面包往肉汤里浸。
“我不看戏,”少年把嗓音压低,两眼放光,“我这次专程前来,是要跟你合伙,干一票。”
雷蒙斯又嘶嘶笑了两声——但这次矮人们似乎有了更有趣的话题,顾不上他了。
“多谢你的邀请,不过,”他礼貌的扬起头,“恐怕你找错人了。你看,我的事业正蒸蒸日上,而我的爵位也会让我一辈子衣食无忧,实在没必要跟你出门犯险呐。”说完浅浅一笑。
确实如此,别看雷蒙斯整日里干得是下九流的行当,但他必竟姓密火。在这个国家,只要是略有见识的人都知道,凡是跟密火这个姓儿沾边儿的,可都是了不得的人物。雷蒙斯全名叫作雷蒙斯·杰·罗格瑞尼尔·密火,虽然他同样被众人视为“了不得”的典范,但这个评价之于他,却并无褒奖之意。
男孩儿耸了耸肩,“是吗?传说你跟你那首相老爸,可没少为你的‘事业’闹翻呐。怎么,你又不想跟他脱离关系了?或者,你终于说服他,让他觉得你无视家族惯例,放弃魔法转投文艺,是明智之举?但我觉得那几乎不可能。”
雷蒙斯刚把面包送到嘴边,又随手扔回了汤里,溅起几滴汁液飞向对面的男童,但好在中途落了下来,砸在桌面上。
“随你怎么说吧,” 雷蒙斯用餐布擦了擦手,足够优雅,“我从来不跟孩子怄气。”
“如果你执意把我当小孩儿,或许咱们可以到外面较量一下。”
少年语带挑衅,双眼瞪视雷蒙斯,手却摸向桌上盛培根的盘子,抓过一片塞进嘴巴,胡乱嚼了两下便吞进肚里。
“何苦呢,这些培根全是你的,我一个也不要。”雷蒙斯笑了笑,撕下一块黑麦面包递到男孩儿手边,然后偷偷打量这位不素之客——他有一张精巧的清秀小脸,以及污垢也掩饰不住的白皙皮肤,浓密的睫毛下,两颗黑色的眼眸炯炯有神。
“你,多大了?”雷蒙斯轻声问道。
“差两个月,整好十八。”男孩儿大大咧咧的接过面包,答得毫不犹豫。
“再胡说八道,我叫老板娘撵你出去!”
“好吧,我才十六,您满意了吧……”
“我看你最多只有十三岁!”
雷蒙斯本不想争辩,但他的脾气有时自己也难以控制。
“那个,”他清了清喉咙,继续说道:“扮演公爵小女儿的孩子,昨天夜里出了麻疹,可戏院老板的儿子们不是太肥,就是……太丑,但你不错,你那粉团儿似的脸蛋儿,活像个小姑娘。到时只要跟着‘老公爵’站着就成,既不用讲话,也不用走动,还能每天吃上好菜好饭,你看怎么样?”
“那,我得考虑一下……”少年舔舔手指,打了个哈欠,却又迫不及待的接口道:“要不,就这么定下吧,至少能方便你随时找我。”说完故作高深的眯眼一笑,“你会改变主意跟我走的,而且很快。”
雷蒙斯叹了口气,接着站起身,抓起桌上的羊皮纸包朝门外走去。少年也连忙跳下板凳,紧跟在他身后。
屋外,蜿蜒的小巷正静沐在清晨的薄雾中,太阳尚未升起,天地间一片浑蒙,仿佛只有身旁圣约瑟教庭的石砌高墙,以及墙内传来的沉郁钟声,让人觉得真切。
这是一条十分古老的弄堂,由石板铺成,即使在岁月的洗礼下变得残破,也一如它初建时的那般狭窄,深长。本就光滑的路面,此刻已被水气浸透,让平日里步伐潦草的路人们都变得谨慎起来。雷蒙斯沿着教庭的高耸石墙缓步行走,纠结在脑中的纷繁思绪,让他略显惆怅,可即便如此,也全都隐没在雾气中,无人察觉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等这位剧作家再次开口,已不知走了多久,但他仍旧自顾自的走着,没有回头看身后的少年。
“马约尔……戈里,”男孩儿想了想,又补充道:“戈里是我的姓。”
“执著的马约尔,你要是进了魔法学院,肯定比我强。”雷蒙斯悻悻的说道,“就凭你这耐性,熬到毕业准不难。不过你的舌头实在太恶毒,要不然,兴许能讨导师们的喜欢,从而不至于太难熬。”
“我恶毒?你才……”
马约尔的声音突然停止,雷蒙斯忍不住回头张望,才发现少年呆呆的站在道路中间,一动不动。剧作家迟疑了两个心跳的时间,随后也留意到,耳边似乎有种极微小的声响正在逐渐扩大——那是一连串奇异的噪音,从拐角的深处传出,由远及近,飞驰而来。
“是……马车?!”
※ ※ ※ ※ ※
发源于丹姆亚高原的“酒河”一路向南奔淌,历经丛林与峡谷,最终在凯斯平原投入“乳母河”的怀抱;而卡利罗厄山巍峨的群峰,又恰到好处的耸立在这块平原的东北面,呈环状半拥着这片沃土。于是,就在这得天独厚的屏障之间,坐落着贝索尼亚王国的首府——奥汀。这里跟大陆上的其它城市没什么不同,一样是毫无规律的布局与道路,只是奥汀可能看上去更杂乱些,仿佛一张盘根错节的大网,将人们包裹其间。
曾经有不少学者赞扬过这里的城建规划——弯曲的街道不仅使城市看起来更大,同时也适当减缓了冬天寒冷的强风,而那些繁复的拐角与弧度,又能使入侵此地的军队身陷迷阵,一举多得。但深恶痛绝的明显更多,他们推崇宽广的街市与笔直的道路,渴求更加充足的阳光与严谨布局,并不遗余力的垦请国王改造都城。
雷蒙斯原本并不把这些放在心上,但此刻,这种迂回曲折的狭小道路却让他异常烦躁。远处传来的声响已越来越近,可一切都还隐蔽在墙角之后,叫人无从琢磨,更无处遁形。
“是……马车?!”马约尔惊呼。
这条蜿蜒伸展的石巷,狭窄的只可容三人并行,恐怕自它初建之日起,便从未行过马车,更不用说在这种天气急速行驶。
“这里,怎么会有马车?”他抬头望向雷蒙斯,可剧作家却不以为然。
“人家有急事,抄个近道而以。”他往边儿上靠了靠,又把站在路中间的男孩儿拉到墙边。
这时,马车已绕过弧墙,映入眼帘。
那是辆只套了一匹矮马的单辕车,熄着马灯,车夫整个儿缩在斗篷里,看不清面目。他身后的车厢也格外狭小,仿佛透出点亮光,却也被厚重的帘幕罩住,似有似无。粗看之下,一切都平淡无奇,除了那匹马……
此时天空已略微发白,借着蒙蒙的晨光,雷蒙斯认出那是一匹里海马。
这种马原产于浑海东面的少数国家,早先往返于浑海两岸的贸易船队,曾多次将这些身形矮小的马匹敬献给诸国国王。那时,贵族们只把小马当宠物饲养,但大约两百多年前,贝索尼亚的开国皇帝——约瑟夫一世,大力搜集灵活机敏且耐力惊人的里海马,他把它们作为专拉战车的军马送上战场,并从此禁止民间驯养。
于是本就不常见的里海马,变得更加难觅。按说雷蒙斯是没什么机会接触它们的,应该很难分辨出里海马与高原矮种马的不同。但事实上,他却对这种小马极为熟悉,因为在他为数不多的知交好友中,就有一个对里海马宠爱有佳的人。
即便雷蒙斯原本略有忐忑,此刻也完全沉静下来,他满意的望向里海马,耐心等待。
但马车却并没有像他预期的那样,减缓速度并最终恰到好处的停靠在他身边。车夫仍旧扬鞭催马,一路呼啸着朝他冲来。
不等雷蒙斯疑惑,突有一双大手从车厢内伸出,死死揪住他了的胳膊。随后一股强大的力量从那两只手中溢出,将身型瘦削的雷蒙斯整个儿拉到了车上。
眼前一阵昏黑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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